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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中華大學應用日語學系赴日本姊妹校留學甄試公告

 

2024年秋季中華大學應用日語學系赴日本姊妹校留學甄試公告

一、主旨

  中華大學應用日語學系與日本姊妹校為增進台日交流,簽署協議派交換留學生及交流留學生。本系藉此提供學生實地體驗日本當地生活,以期活化日語學習,並拓展國際觀。

二、受理留學生之日本姊妹校

1.交換留學

日本姊妹校

(地點/鄰近機場)

名額

語文條件

交換留學期間

國立宮城教育大學

(仙台市/仙台機場)

3

具備日本語能力試驗N2以上資格

半年期

20249-20251

20252-20258

(四國學院大學半年期為9-11)

一年期

20249-20258

山陽學園大學

(岡山市/岡山機場)

2

名古屋文化短期大學

(名古屋市/中部國際機場)

2

北洋大學

(北海道苫小牧市/千嵗機場)

3

四國學院大學

(善通寺市/高松機場)

1

具備日本語能力試驗N3以上通過

或具備相當於N3之日語能力

2.交流留學

日本姊妹校

(地點、鄰近機場)

名額

語文條件

留學時期

平成國際大學

(埼玉縣、成田機場)

5

具備日本語能力試驗N3以上通

或具備相當於N3之日語能力

半年期

20249-20251月或20252-20258

一年期

20249-20258

3. 雙學位留學
原則上在中華大學就讀2年、在日本山陽學園大學就讀2年,符合雙方畢業規定,即可取得中華大學及日本山陽學園大學兩大學之雙學位(學士學位)。

日本姊妹校

(地點/鄰近機場)

名額

語文條件

交換留學期間

山陽學園大學

(岡山市/岡山機場)

數名

具備日本語能力試驗N2以上資格

20249-20268

三、費用

1.交換留學
1)向中華大學繳交學雜費(比照日間部費用),至姊妹校後,不須再付對方學雜費。
2)機票費以及在日本之住宿費、生活費和保險費等自行負擔。每月住宿費與生活費約合8-12萬日幣不等(僅為參考數字,視實際狀況會有所出入)。
3交換學生在日本之住宿由日本學校安排,其他則依日本姊妹校留學生之相關規定辦理。

2.交流留學

1)向中華大學繳交學雜費(比照日間部費用),至姊妹校後,須再付對方學雜費,收費如下:

姊妹校

收費(半學期)

備註

平成國際大學

2學分/2萬日幣。2-10萬日幣(修2-10學分)

以實際日本公布數字為準

2)機票費以及在日本之住宿費、生活費和保險費等自行負擔。每月住宿費與生活費約合8-12萬日幣不等(僅為參考數字,視實際狀況會有所出入)。

3)交換學生在日本之住宿由日本學校安排,其他則依日本姊妹校留學生之相關規定辦理。

3.雙學位生
1)學校申請獎學金以協助向中華大學繳交學雜費,至姊妹校後,須付對方學雜費如下:

(日本円)

3年次(大三生)

入学金

免除

授業料

500,000

教育充実資金

150,000

助会会費

免除

学友会費(2年分)

14,000

*学生教育研究災害障害保険料等(2年分)

2,430

合計

666,430

4年次(大四生)

授業料

500,000

教育充実資金

150,000

共助会費

免除

同窓会会費

20,000

卒業記念事業費

15,000

合計

685,000

(以實際日本公布數字為準)


2)機票費以及在日本之住宿費、生活費和保險費等自行負擔。每月住宿費與生活費約合8-12萬日幣不等(僅為參考數字,視實際狀況會有所出入)。
3)雙學位學生在日本之住宿由日本學校安排,其他則依日本姊妹校留學生之相關規定辦理。


四、修習課程

  通過甄選之留學生需依循系上負責交換留學生諮詢老師之指導(如下表),修習姊妹校課程並取得學分,方得於留學結束後,回本校申請抵免本系之畢業學分。

雙學位生因必須符合本校與對方大學畢業資格之規定,始獲頒發兩大學之學位,故會因學生實際之修課情形,或有延畢半年至1年之可能。

姊妹校

諮詢老師

國立宮城教育大學

岡崎幸司老師

山陽學園大學

簡曉花院長(雙學位)

加藤稔人老師(交換留學)

平成國際大學

岡崎幸司老師

四國學院大學

岡崎幸司老師

名古屋文化短期大學

加藤稔人老師

北洋大學 岡崎幸司老師

五、申請條件

[本系學生]

  1. 須為本系在學學生,且於本系就讀至少一年以上,雙學位生則須於本系就讀二年以上為原則。
  2. 本學期上課態度、出席率等表現良好。
  3. 交換留學生:前學期為止之學業平均達70分以上,且具備日本語能力試驗N2以上資格。
  4. 交流留學生:前學期為止之學業平均達60分以上,且具備日本語能力試驗N3N4以上資格。
  5. 雙學位學生:前學期為止之學業平均達70分以上,且具備日本語能力試驗N2以上資格。並於出國前已取得54學分(含外系課程學分)及通識課程22學分、英文6學分等,完成其他所有全校性必修學分規定及畢業門檻(英文、體育、服務時數、TQC證照)。
  6. 身心健全且願意遵守本系赴姊妹校留學各項事務安排,可適應海外生活,並願意遵從日方老師指導者。
  7. 經濟條件許可者(申請留學簽證須向日方提出財力證明)

[外系學生]

  1. 須為本校在學二年以上學生,且取得本系輔系畢業資格或修習雙主修達36學分以上,並須修習取得日語會話()()()()()(),日文習作()()之學分。
  2. 其餘條件與本系學生相同,請參照前項2.~7.
  3. 如有特殊情形,另經應日系系務會議討論審定之。

[錄取]

雙學位學生僅限本系學生申請,其餘各項目錄取均以本系學生優先。

六、需繳交之文件

面試前:

  1. 中華大學應用日語學系赴日本姊妹校留學甄試報名表
  2. 中英文歷年成績單
  3. 中華大學歷年名次證明
  4. 交換留學計劃書(不可手寫)
  5. 日本語能力試驗證書(可先用「網路查詢」截圖代替)
  6. 各類優良表現相關證明資料之影本(正本確認無誤後,當場交還。在學期間之各項獲獎情形、參與系上活動情形、系學會會費繳交情形等亦列入甄選考量)
  7. 中華大學交換學生家長同意書&中華大學應用日語學系海外留學同意書
  8. 中華大學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申請表(若未錄取將於面試結果公告後歸還)
  9. 中華大學赴國外交換學生切結書(若未錄取將於面試結果公告後歸還)
  10. 留學推薦函 2 封(若未錄取將於面試結果公告後歸還)

面試後並錄取:為幫學生申請赴日留學在留資格認可書,其餘文件待日本姊妹校校方通知

七、甄選

  1. 第一階段:資料審查
  2. 第二階段:口試

【文件申請期限】: 2024219()2024222()17:00為止,地點:系辦

【面試時間】: 20242月26()12:10  地點:M502

八、甄選成績計算方式

  1. 歷年平均成績佔40%
  2. 第二階段口試(含日語聽力及表達能力等)30%
  3. 優良表現等佔30%

九、其他注意事項

  1. 報名時需填妥留學學校之志願順序,錄取後依成績高低按志願分發,一經確定分發學校後,不得任意要求更改。
  2. 交換留學生名額依姊妹校提供之資料為主,甄選錄取者由本校核認後,向姊妹校推薦,惟姊妹校仍保有是否接受本校學生之最後同意權,錄取者須配合辦理。
  3. 請預先準備護照,錄取後未於規定期限內繳交者視同放棄。未役男出國前應先自行至相關縣市兵役單位辦理役男出國手續,於護照加蓋出境核准章,並應依規定期限返國。
  4. 交換留學生於出國前應先購買自出國日起至加入當地國民保險前之海外醫療及意外保險,並將保險單影本一份送交本校國際交流合作處存檔備查。
  5. 通過甄試並決定留學者,每人於出發前需繳交新台幣4000元,以便手續辦理期間與姊妹校聯繫、郵寄等之各項事務支用。
  6. 赴日留學前,需先在本校辦理註冊並繳交學雜費,以確保學籍及日後抵免學分之權益,學分抵免則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7. 本次適用之交換留學生獎學金有「113年教育部學海計畫之學海飛颺與學海惜珠」。請錄取者依個人需求,事先自行洽詢與申請,切勿錯過申請期限。
  8. 留學期間,若有變更交換留學計畫之事宜,交換留學生必須事先徵求本系與姐妹校雙方同意後,始行使之。
  9. 回國後需繳交留學報告書,並有義務參加本系於次年舉辦之交換留學生說明會,提供姊妹校資訊及最初抵達日本後生活適應等協助,且需參加促進本系發展之相關活動或比賽。
  10. 【說明會時間】2024219()1530,地點:M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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