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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畢業生(延畢生)請領證書日期暨離校手續流程

公      告        113.1.2註課組

  • 大學部 (所有成績均須到齊者)
  1. 本學期畢業,於 25日(一)起上班時間請領。

時間10:00~15:00(預計21日(四)17:00公告名單)

  1. 線上申請離校手續:學生資訊系統校友登錄各單位審核。

*請注意所修科目無論是否計入畢業學分數均須成績全部送達且五大能力指標全部通過,方能畢業。

  • 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 (成績到齊且論文完成可繳交者)
  1. 112-1研究生論文口試截止日為131
  2. 112-1研究生論文正本繳交截止日為220

*請注意預計本學期畢業之106級後學生請務必於期末考前完成學術倫理課程修習及取得規定之學分證明。

  1. 107學年度第2學期起,需使用本校圖資處提供之論文比對系統,其論文比對結果總相似度必須<25%
  2. 離校流程:
  1. 先上傳「論文品保系統」:自111學年度第1學期起,需將論文相關文件上傳至論文品保系統(網址:https://event.chu.edu.tw/pq),操作手冊如附件。
  2. 跑「離校手續單(紙本)」流程:校友登錄學系(學位學程)審核圖書館註冊課務組。
  3. 畢業生攜帶論文相關繳交文件及學生證,親自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簽名  

領取學位證書,本人因故不克前來,請另填「委託書(代領學位證書/證明書)」及學生證交由被委託人領取證書(委託人請務必攜帶雙方身份證明文件及委託書)。

  • 若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及關防請攜帶證書正本及影本,並另填具申請表及繳費後至註冊課務組辦理。
  • 如有任何異動請依教務處最新公告為主。

備  註:代領學位證書委託書、研究生畢業離校手續單均可於教務處網頁之表單下載中查詢列印。(本校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單位介紹-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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